您好,撤诉后钱还没有还清,但其他人要申请保全

撤诉后财产保全会自动解除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作出准予起诉人撤诉裁定的同时,会依法作出解除保全裁定,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撤销对当事人财产进行的保全措施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》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:(一)保全错误的;(二)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;(三)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;(四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。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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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诉后,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,保全有效。
如被告申请解除保全,法院应当解除保全。
如被告申请解除保全,法院应当解除保全。
这种情况,可以再次起诉保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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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借钱不还的,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且提交相关材料,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,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、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;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。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,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,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,裁定驳回申请。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,对情况紧急的,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;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,应当立即开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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